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58.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(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)时,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,后来也被我看到。当我接近他们时,在一番交谈后,他们说,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,与他们谈论神,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。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,这使我意识到,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。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,他们说,这些灵人声称,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,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。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,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、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。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;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,第三位听从他们,并从他们那里出发。然而,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。他们怨声载道地说,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、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;而事实上,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,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。
与我同在、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,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;他显示出三位神,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。不过,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;因为它是神性。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,给人的感觉是,他在思想父,却未思想主;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。因此,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,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。要知道,在来世,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;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。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;该观念若是纯正的,就是将他与神性,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。
然后,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,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。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,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,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,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,根本就无法思想神,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。听到这里,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,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,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,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。我又告诉他们说,古人也这样思想,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、罗得、基甸、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,即: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,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,并称祂为耶和华;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。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,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。
6032.“约瑟一看见他”表觉知。这从“看见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看见”是指理解并觉知(参看2150, 3764, 4567, 4723, 5400节),也指有信(2325, 2807, 3863, 3869, 4403, 4421, 5400节)。关于“看见”表示理解,因而觉知,以及有信,要知道,人有两样事物,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,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。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,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。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,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;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,因而是属天之爱,或对主之爱的良善,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。如前所述,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。
至于属灵之光,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,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。也就是说,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,就是能看见,必须有光来光照;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。理性心智,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。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,就是能看见,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;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,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。不过,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,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。然而,当这光没有光照时,人的理性心智,或内眼,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,什么也看不见;也就是说,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,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。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,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,我能证实这一点,因为我见过它。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,同样凭这光看见并觉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。这解释了为何“看见”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,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,如思考、反思、观察、谨慎,以及许多这类活动;同样不仅表示信,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,如真理,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。
关于属灵之热,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,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,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。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(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),属灵之热无非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,以及人由此对主,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。这属灵之热是真热;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,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。正因如此,在圣言中,“热”、“火焰”、“火”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,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,以及良善本身。
4464.“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,若(你们)和我们一样”表接受他们的宗教表象。这从“应允”和“和他们一样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应允”是指接受;“和他们一样”是指仅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对内在事物不感兴趣,因为这样就和他们一样了(参看4459节)。那里(即4459节)说明了何为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何为对内在事物的兴趣。在此有必要说明为何人要对内在事物感兴趣。凡能反思的人都能明白,人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联系,因为整个天堂都居于内在事物。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,即就其理解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,人若不在天堂,死后就无法上天堂,因为他与天堂没有任何联系。活在肉身时,人通过属于其理解的真理和属于其意愿的良善获得这种割礼;这时他若没有获得这种割礼,那么以后就不可能获得了,因为死后,其心智无法向内层事物打开,除非在肉身生活期间心智向它们打开。
人没有意识到以下事实:有一个属灵气场包围着他,该气场的性质取决于他情感的生命。对天使来说,这个气场比世上最敏锐的嗅觉所闻到的任何香味更易察觉。如果人一生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也就是说,在出自对邻舍的仇恨、由此而来的报复和残忍、奸淫、自大和由此而来的对他人的蔑视、偷盗、贪婪和欺骗、奢侈,以及其它类似恶习的乐趣中度过一生,那么包围他的属灵气场就和世上的死尸、粪便、垃圾等所发出的气味一样恶臭。人若过着这样的生活,死后就会携带这种恶臭的气场;因完全被这种气场包围,所以他只能呆在这类气场所属的地狱里。关于来世的气场及其起源,可参看前文(1048, 1053, 1316, 1504-1519, 1695, 2401, 2489节)。
然而,那些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,也就是说,那些以对邻舍厚道、仁爱为快乐,尤其那些在对主之爱中感受祝福的人,就会有一种愉悦、宜人的气场包围着他们,这就是天上的气场本身;因此,他们在天堂。在来世,所感知到的一切气场皆起源于主导人们的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,因而起源于他们的生命,因为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构成他们的生命本身。这些气场因起源于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,故起源于人如此意愿和行事所为的意图和目的。因为每个人都以他所爱的为目的,因此,人的目的决定了他的生命并构成它的品质;这就是包围他的气场的主要源头。该气场在天上被感知得最充分,因为从目的所发出的气场遍及整个天堂。这些考虑表明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质,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质,以及为何人不可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也要对内在事物感兴趣。
不过,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不会注意内在事物,无论他在世间生活中如何聪明,也无论他因学识赢得了何等大的名声,因为他是那种不信没有亲眼看到、亲手摸到的任何事物,因而不信天堂或地狱的人。即便有人告诉他,他死后会立刻进入来世,在那里他会看见、听见、说话,享有比在肉身时还要完美的触觉,他就会拒绝这种说法,视其为荒唐或纯粹的幻想;尽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。若有人告诉他,死后活着的灵魂或灵就是这个人本身,而不是他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,他的反应也一样。
由此可知,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根本不关心所说关于内在事物的话,尽管正是这些事物使人们在他们将要去往,并在其中活到永远的国度蒙福和快乐。这种不信就存在于大多数基督徒当中,如我蒙允许从那些我曾与之交谈、由基督教界进入来世之人那里所得知的。事实上,在来世,他们无法隐瞒自己的想法,因为想法在那里完全暴露;他们也无法隐瞒自己所关注的目的,也就是他们所爱的,因为这一切会通过包围他们的气场显现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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